| (一)普通舱旅客(不含白金卡、金卡、银卡旅客)如果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 23 公斤(50磅 )但不超过 32 公斤 ( 70 磅 ),应收取逾重行李费 200 元人民币(境外收取 25美元); (二)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如果交运的单件行李重量超过 32 公斤 (70 磅)但不超过 45 公斤 ( 100 磅 ),或 / 和三边之和超过 203 厘米 ( 80 英寸 ),应按三倍标准费率计收(标准费率表参照附件); (三)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每一件超出两件之外(白金卡旅客为三件)的行李(其尺寸及重量均不超过规定),或每一件三边之和超过 158 厘米但不超过 203 厘米的行李,应按一倍标准费率计收; (四)无论旅客乘坐何种舱位、持何种知音卡,每一件既超件数限制又超尺寸限制(三边之和超过158 厘米 但不超过 203 厘米 )的行李,应按两倍标准费率计收; 单件重量超过 45 公斤 以上的行李不予收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