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简介: 旅行支票是由银行或旅游公司为方便游客在旅行期间安全携带和方便使用而发行的一种定额票据。兑付的旅行支票必须有初签,银行兑付时,要求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上复签,核对初签与复签相符,并验对护照后才能办理。 产品特点: 使携带旅行支票的客户能方便、快捷地把旅行支票兑换成现金。 1.使用灵活。旅行支票可在全球范围内通兑,且见票即付,方便客户外出旅游、出差。 2.旅行支票票面金额固定,一般有多种固定面额,携带使用方便。 3.旅行支票可像钞票一样零星使用,被世界各地的银行、大酒店、大商场所接受。 4.携带旅行支票比携带现金更安全,持票人一旦丢失旅行支票可及时挂失,并经旅行支票发行机构确认,即可得到补偿。 5.客户在购买旅行支票时,在支票上留有印鉴或用笔在支票上初签,使用时需在支票上复签,可以有效地防止假冒。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 农行特色: 农业银行可兑付世界各大银行、公司发行的国际旅行支票,如VISA、MASTERCARD、CITICORP、国际运通等旅行支票。 基本办理程序: 1.银行必须认真检查、仔细鉴别无误后,给予兑付,对有疑问或无票样的,可向客户解释不予兑付,我行予以办理托收。 2.查验证件,要求持票人当面在支票上复签,对有复签的旅行支票,要求持票人背书,认定初签与复签相符后予以兑付。 3.如遇提交兑付的旅行支票金额超过5000美元或有疑问的,经办人员应致电该旅行支票发行中心咨询,取得授权号码,以保障本行的利益。 4.兑付同时按旅行支票票面金额扣收一定贴息。 5.兑付后的旅行支票应立即办理托收,采用“立即贷记”托收方式。 备注: 银行不予办理兑付的旅行支票: 1.对没有初签的旅行支票; 2.转让的旅行支票; 3.规定有效期的旅行支票,若已逾期; 4.限制在英镑区及其他有限制兑付的旅行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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