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版上有人提出了以避税为目的开公司,并且还有不少人叫好。作为恰好在这一行里做的professional, 我不得不告诉大家:绝对不值得冒这个风险! 可以这么说,IRS对business expense vs. personal expense是查的极其紧的,除非你有bona fide business purpose, 否则设立这么一个纯粹为了避税而设立的sham corporation, 一旦查出来,你非常有可能被送进监狱蹲上几年,再加上天文数字的罚金。即使将来你从监狱里出来,在美国一旦有过tax crime的记录,以后找任何professional工作都不要想了。这里顺便补充一句:最近KPMG的丑闻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在过去的几年内,KPMG设计了三种绝对巧妙而复杂的tax shelter products: FLIP, OPIS, BLIPS. 想想看吧,这是由好几家全世界最著名的accounting firm, law firm, management consulting firm, financial advisory firm, investment bank花了几年联合研发出来的tax products. 这其中的奥妙,怕是比LZ所说的这些所谓“技巧”不知道要高明、复杂多少。可照样还是被IRS抓了出来!现在KPMG正在面临和AA差不多的命运。为什么要举这个例子呢?就是告诉大家不要自作聪明。如果美国的税是那么容易避的话,Internal Revenue Code就不用象天书一般厚了。某贴中所说的所谓“避税技巧”,在美国已经有无数的案例法证明是行不通的了。 另外有人提到设立offshore corp. 这种个人成立的公司即使成立了肯定也是CFC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照样要面对美国税法的anti-deferral regulations. 合法的tax avoidance和非法的tax evasion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美国税法之严密、严格,以及违法税法后果的严重是绝对超过大家想象的。Anyway, 我还是那句话:大家在美国生存,在交税方面要投机取巧的话请务必三思而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