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常在悉尼的大街上看到从墨尔本来的汽车,留下的印象是那车牌上的那一句"THE PLACE TO BE",而我心里总是半信半疑:REALLY? 可能是它的位置离悉尼不远也不近,从来没有要去看看的心动,更别说行动了。基本的想法是尽量先游远的地方,以后再来墨尔本。因此对墨尔本的认识非常肤浅,只知道那是澳洲的时装中心;只知道那的市区是四四方方的,象北美许许多多的城市一样,太乏味;只知道那里有澳洲著名的几所大学。而印象最深的还是JEFF KENNETT,因为他当州长时公开和悉尼叫板,而且效果显著,吸引了不少大公司搬迁到墨尔本。 自他以后,我对维州的事就不太关心了。 然而,人生往往就像一叶浮萍,随波逐流,自己无法掌握方向,无法把持速度。这不,那汹涌的潮水就在这初秋时刻,将我一下冲到了墨尔本。 步出机场,已是子夜时分。清凉的空气袭来,使我顿时清醒了许多,而那一丝到达目的地的兴奋也令我将一天的疲劳忘得一干二净。提了车,上了高速,吹起了口哨,就向市区开来。这些年来的生活,就像那厨房的调味品,充满了酸甜苦辣;这些年,曾经沐浴过绚丽的阳光和轻柔的微风,也经历过狂风暴雨和电闪雷鸣的洗礼;这些年自己一直像那飘零的风筝,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忽浮忽沉。蓝天常常对我说:你没有根,所以不停地飘。我回答说:我喜欢飘,所以不需要根。 此时,就在这墨尔本漆黑的午夜,在高速公路上狂飞的我,心中泛起了一股暖流。那是因为我知道自己还是那么的不在乎世俗的眼光,内心之中仍然保持对美好的向往和未来的追求,还有那不计前因后果,追求如雾如幻海市蜃楼的勇气,还有那坚信自己所做出选择的执著。 此时的我,在晚风的吹拂下,有点醉了。 墨尔本的秋天,有时明媚,有时灿烂,总是默默温情;墨尔本的秋天,有时阴沉,有时寒冷,仍然是默默温情。 我喜欢墨尔本的城市生活,因为很多地方徒步可及。只要走几步,拐两个弯,就到了大街,到处都是酒吧和咖啡厅。这种生活方式应该是全澳第一的了;我喜欢墨尔本那干净的市容,让人觉得这是个文明的城市;我喜欢大街上有轨电车,汽车,自行车和行人演奏的交响乐,觉得那是一副多么协调的油画,尽管我还不太习惯沿路的那蜘蛛网似的电线网。 我喜欢墨尔本的咖啡厅,当我等你的时候,百无聊赖的时候,我喜欢到那狭小的,拥挤的咖啡厅里坐下,看着窗外行驶的汽车和路人,品尝著那浓郁而苦涩的咖啡,觉得人生绚丽而多彩,咖啡也醉人。我喜欢和你一起进餐,喜欢看着你吃面条的神情,那才是真正的秀色可餐。 我喜欢一边走一边听你讲笑话,虽然有时我并没有露出微笑,因为心花是不形于色,笑在心中的。我喜欢和你一起流连商店,尤其喜欢看你专心致志,忘我地挑选鞋子的时候。这就是那张在墙上等待了我那么多年,安静地呈现在我眼前的那副画,那副将成为我日后的安慰与幸福的那份美丽。 我喜欢和你挽手走在大街上,迎著夕阳,回头看地上我们那长长的影子。我问,喜欢阳光吗? 你说,你喜欢朝阳,因为那朝气蓬勃。我说,我更喜欢夕阳,因为夕阳如血,那是凄美。我喜欢和你挽手走在寂静的小巷里,远处点点路灯,一切都是那么地朦胧,浪漫。你说,如此沉默,不开心?我说,我陶醉了,我要好好去感受此时的心情,我要好好呤听你的和我的心跳,我要将这份感觉永存心中。 我喜欢在开车的时候和你十指紧扣,一起去操纵变速杆,因为那才是真正的共同进退。你说,你这算教我开车吗?我说,那当然,开车也要讲感觉,现在就先让你尝尝变速的感觉。我喜欢在墨尔本的大街上开车,因为说好了在交通灯前左拐,来到跟前的时候你却说应该右拐,常常使我狼狈不堪。我说,你分得清东南西北吗?你说,从前可以的,现在。。。我说,那我作你的指南针吧。 我喜欢在墨尔本开车,尤其是在快速转弯之后,前面的街道突然出现隔离带的时候,往往使我有点不知所措,但又要马上反应,做出选择。墨尔本的岔道太多了,但很刺激。我还是喜欢在墨尔本开车,尤其是和电车并肩前行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距离是那么的近,可以近距离好好欣赏这外形刚毅,铿锵铁骨的墨尔本铁牛。 我喜欢在雅纳河边的公园里散步,看着静静的河水,看着溜狗的人们,看着河边的长凳,看着草地上的秋千,看着山丘上的那棵大松树,还有那树梢上的一轮明月。当时的月亮是如此明而大,挂在天上,我仿佛看见了嫦娥和那桂花树。花好月圆,此情此景,正如:月上树梢头,人约黄昏后。 我喜欢听你讲你的故事,因为每个人的故事都是精彩的,与众不同的。 你说你喜欢唠叨,我说那我有福气了,因为我是一个喜欢听故事的人。 我喜欢你对亲人的那种强烈的爱,因为敢爱的人也会被爱,敢爱的人也敢恨。我又说,敢恨只是第一步,恨完之后要宽容,要原谅。原谅并不是忘却,忘却是背叛了过去。 当你懂得如何去原谅一个你恨过的人的时候,你会有一种很美妙的感觉,那是胜利者才有的感觉,那是一种升华。心态也有很多层次,懂得原谅,就不再后悔,那么你又上了一大台阶。我接着又说,你这次去,一定要带上一瓶好红酒,到那去坐一坐,哪怕就是那半分钟。请你一定相信,你不会后悔的。人活在世上,要对得起别人,也要对得起自己,希望你扬起勇气之帆,我会为你祈祷。恨就像扎在心中的一根小刺,它会常常提醒你它的存在。而只有当你原谅的时候,你也同时将那刺拔了出来。此时,你会有一种超然的坦然。我真心地希望你能把这话听进去,然后付诸行动。 我喜欢听你讲工作中发生的故事,因为那带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我也喜欢你对工作的那份执着,那种不论做哪一行,尽管可能是权宜之计的执着和认真。今天的点滴经历,就是你明日巨大的财富。有那么一天,当你坐在夕阳下回忆往事的时候,当你想到打工的那一刻,你会轻轻地发出舒心的微笑,因为你曾经尝试过。 我喜欢你的温柔和爱抚。我说,我喜欢水做的女人,连她的灵魂也要是水做的。你说,那我以后多喝水。 我喜欢在灯下将你的手拿在手上,慢慢张开,仔细地去看你的手纹。我说,想不到你的感情线是如此的清晰简单,但感觉上好像你挺多情的。 你说,多情和专一并不相抵。我点头,同感,共鸣。我喜欢用手轻轻地穿过你那柔软的黑发。我说,我一直喜欢长头发的姑娘,因为在我的眼里,那是温柔。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其实吃也能吃出一种升华的感觉。因为那已经超出了果腹的范畴,当我细嚼的时候,我知道,其实我吃的是你的温情,你的伶悯。 我喜欢在灯下和你促膝谈心,聊聊人生,理想, 聊聊历史,诗词。后来,你问,什么时候注意我地呀?我说,你一上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觉得这妞好特别。你又问,那什么时候对我有好感? 我说,我也说不清,潜移默化中是很难找到清晰的分水岭。接着我问,那你是什么时候注意到我地?你说我像云,捉摸不定;你说我像梦,忽远又忽近;你说我像迷,总是看不清。我说,我是表面冷淡的人,只有遇上真正喜欢的人,才会慢慢加温。我喜欢那种不爱就不爱,要爱就爱得死去活来的感觉。 我接着又说,网络不象人们常说的那样虚拟。我以为,网络才是真实的,比现实还要真实。一个人在网络上吹牛装蒜,现实中也是那么回事。网络也是人生舞台,有人装好人,有人演坏人,有演员,也有观众,还有评论。表面的好人你要特别小心,因为你没有戒心;而表面不太好的人别太担心,因为你心中已有戒心。 我喜欢周日漫步在墨尔本的悉尼大道,尤其喜欢路过ST AMBROSE教堂时,瞧瞧他们那的露天礼拜,听听那悦耳的诗经。当听到JESUS CRUCIFIED的一句,心灵颤抖。天那,GOD HAS OPENED MANY DOORS TO GET TO THIS STAGE, BUT I KNOW THAT I WILLONLY GET THROUGH IF IT IS HIS WILL。 我喜欢和你聊聊圣经里的故事,其中之一就是那个由SAUL到PAUL的故事。你说你也去过,但不太相信。我说,没有关系,这玩意不能强求,一定要顺其自然。信不信,没关系,但做人要有良知。也许,就在那不经意之时,一颗种子已经轻轻地播放在你的心头。假如你是一座神圣的教堂,我的爱情就是一根长青藤,沿着墙壁顽固地把你攀缠。假如你是有钱的徒步旅人,我愿做一个劫路的大山盗。我向你跑过去,抢劫吗?不!我向你献上我的心。 我还特别喜欢你后院的那堵墙,那堵经历了多少春秋,经历多少风雨的墙,那堵已经开了裂的墙。唉,沧桑的美才能打动我的心,令人难忘。我喜欢站在那小院子里抬头凝望蓝天,而那小小的一块蓝天却给了我无限的想象。小中见大,我心满意足了。我喜欢那条短短的花园小径,那里充满了温馨和情调,就是那轻轻的几步,却走出了一种心境。 我喜欢你将剥开的龙眼轻轻地送入我的嘴里。你说,这清火。我无言,难道世上真有缘分?我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因为我担心上帝会用另一只手将它拿走。从前陌生的你却又是如此地熟悉。我喜欢机场大厅分离的时刻。你说,再呆一会儿吧,就这样反反复复一直到最后的广播。离起飞还乘10分钟了,不得不走了,虽然我知道,离别是为了重逢,可是我仍然揪心。我强装笑脸,向你道别,让那眼泪在心中流淌。 初秋的墨尔本是多么的迷人,我被你彻底折服了。喜欢你的理由太多太多了,而且不得不同意,你是“THE PLACE TO BE"。墨尔本,请你等着,我们下次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