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政府今日公布限制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措施,包括要求大约怀孕七个月的内地孕妇提供香港医院的预约诊证证明,否则可能拒绝她们入境。港府亦会派出医护人员在入境口岸驻守,判别孕妇怀孕周数。 有关的措施将在二月一日起生效。新措施包括内地孕妇怀孕後期,需要在入境时证明已经在香港接受产前检查,以及预约医院床位分娩,否则会被拒绝入境。 另外,港府亦会派出医护人员在入境口岸驻守,初步判别有关的孕妇怀孕周数,以及她们提供的产检资料等。 换言之,内地孕妇必须在怀孕初期来港进行检查及预约登记,不可以像以往般在临盆前领取七日旅游签证入境。而孕妇在香港公立医院或者私家医院预约产前或者床位服务时,亦需要先缴付分娩的按金,以防有人拖欠医疗费。 香港卫生福利局副秘书长聂德权表示,推出今次新措施有三个目的,包括确保本地孕妇可以得到优先的妇产科服务、限制外来孕妇的数目於本港能够承受的范围,以及避免这些孕妇在临盆一刻才到达香港,危及母婴健康。 港府内部预计,有关措施可以减少大约两成内地孕妇来港产子。有私家医院就表示,新的措施拒绝没有进行产前检查的内地孕妇入境,可以减低医院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