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满足多轨道业务建设的人才需求,不断提高气象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气象服务的能力,中国气象局在国家级主要业务科研单位的部分重点发展领域设置“中国气象局特聘专家”岗位,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英才。 一、招聘岗位 1 、暴雨监测与短时预警系统(工作单位:中国气象局武汉区域气象中心) 2 、卫星资料在天气气候中的分析与应用(工作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3 、台风预报技术(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上海区域气象中心) 4 、中尺度灾害天气分析与机理研究(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武汉区域气象中心) 5 、资料同化技术(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武汉区域气象中心) 6 、全球天气数值预报模式(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中心) 7 、区域数值预报模式(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沈阳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上海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武汉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成都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 8 、数值预报模式中的物理过程和参数化(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9 、气候监测与诊断(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 10 、气候预测技术与方法(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 11 、气候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 12 、季风气候(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上海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广州区域气象中心) 13 、干旱气候(工作单位: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 14 、气候数值模式中的资料同化技术(工作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 15 、全球气候系统模式(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 16 、海洋模式及其耦合技术(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17 、气候资源分析与评估(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 18 、气候变化的数值模拟与预估(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19 、气候变化影响、适应与对策(工作单位: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 20 、气溶胶—云相互作用及其气候效应研究(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21 、大气环境与大气化学(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工作单位:中国气象局北京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沈阳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上海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广州区域气象中心) 22 、气溶胶光学特征地基与卫星遥感研究(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23 、人工影响天气机理与技术方法(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 24 、生态气象(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武汉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 25 、农业气象(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 26 、遥感信息在环境、生态和农业气象中的应用(工作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上海区域气象中心、中国气象局乌鲁木齐区域气象中心) 27 、雷电预测、预警与防护技术(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28 、太阳风暴及其传播机理与预报(工作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29 、磁暴机理分析与预报(工作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30 、综合观测系统的设计与试验(工作单位: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 31 、大气探测技术与方法(工作单位: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 32 、卫星定标与真实性检验(工作单位:国家卫星气象中心) 33 、气象数据处理与分析(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34 、网格技术与图像识别技术在气象中的应用(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35 、特聘教授(工作单位:中国气象局培训中心) 36 、公共气象服务(工作单位:国家气象中心) 二、应聘基本条件 1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为人正派,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2 、具有博士学位或研究员(教授、正研级高工)职称; 3 、在大气科学、环境科学、空间科学或地学相关学科领域内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知名度;能带领科研、业务群体开展创新研究工作; 4 、有主持国际性大型科学实验或研究项目的经历,或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课题,并作为主要贡献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其它相当水平奖项; 5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独立开展国际交流工作; 6 、应聘长期特聘专家者能保证每年在应聘岗位工作 9 个月以上;应聘短期特聘专家者能保证每年在应聘岗位工作 3 个月以上。 各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职条件等见《特聘专家岗位说明》(请登录中国气象局网站 www.cma.gov.cn 查询)。 三、应聘办法 本次招聘截止到 2007 年 5 月,按照成熟一个办理一个的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尽早将个人相关材料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到应聘岗位所对应的具体用人单位。 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中国气象局特聘专家申请表 (也可从中国气象局网站下载)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近期照片一张等。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中国气象局有关单位将及时组织面谈和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后的待遇 (一)长期特聘专家 1 、特聘专家在聘期内享受中国气象局提供的特聘专家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并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相关待遇,同时可获得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科研或业务启动经费; 2 、特聘专家在聘期内由中国气象局或有关用人单位提供不小于 100 平方米的成套住房,或提供 20-50 万元的住房补贴(国内无住房者); 3 、配备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助手。 (二)短期特聘专家 实行协议工资制度,待遇面议。 五、联系方式 各岗位对应具体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见 《 2006 年 度中国气象局特聘专家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国气象局人事教育司负责解释,中国气象局人事教育司人才工作处联系方式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46 号 邮政编码: 100081 联 系 人:李昌兴 联系电话: 86-10-68407696 86-10-68406702 传 真: 86-10-68407421 E-mail : rcgz@cma.gov.cn , rcgzcma@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