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违规招工拖欠工资 运用者:部分正规的中介公司或经营公司。 特点:招工时夸大宣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出国前不认真组织培训,导致劳务人员在国外无法从事工作,或被迫从事低工资的工种;出国后管理不严格,导致外方雇主拖欠工资等。 杀伤力:由于是正规公司,且有劳务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可根据合同责任划分向公司进行追讨,但是已付费用如培训费、体检费、签证费等只能自己负担。 2005年初,衡水一家外派劳务公司受委托招收数十名劳务人员赴阿联酋从事建筑工作,因培训考试把关不严,致使一些劳务人员到国外后无法从事工作,从而拿不到工资被迫回国。 破解招法: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前一定要弄清楚出国打什么工,工资总额是税前的还是税后的,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个人支付的比例占多少。向外派公司缴纳的出国服务费不能超过合同工资总额的12.5%。交费后要索取正规收据,不能收白条。保存好每一份合同和交费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