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首页 国际机票 国内机票 出国留学 出国移民 出国劳务 出国旅游 出国新闻 海外生活 目的地指南 

24小时订票热线

 

 电话:020-22858118(国内)
        020-22858008(国际)
 传真:020-22858007 
 在线QQ:644903113(国内)
 在线QQ:493932973(国际)
E-mail:gzhuafeng@126.com

便民工具箱
汇率查询 机票真伪查询
电子年历 机型介绍
火车查询 机场快线
广州天气 邮编区号
国际时差 登机流程
电子地图 公众服务电话
支付方式 交通指南

== 订票指南 ==

中国机票折扣网网上订票须知
哪些物品被禁止出境?
如何获取电子客票报销凭证
购买电子客票要注意三防
旅客变更机票如何处理
哪些物品被禁止入境?
哪些行李物品不能运输?
如何托运小动物?
为什么旅客误机时要将其行李卸
行李托运有哪些手续?
在什么条件下旅客的免费行李额
乘机有效身份证件
更多...

旅游投诉时效

上海特价机票 北京特价机票 成都特价机票 深圳特价机票

  了解有关旅游投诉时效的规定,有助于投诉者及时提起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受理机关及时展开受理、处理程序。国家旅游局1991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一、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二、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后,经审查,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三、应诉答复时效: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送达时效: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五、申请复议时效: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上一篇: 旅游者投诉应具备的条件
下一篇: 旅游索赔有了“明细单”

 

票提示:本站公布的机票票价为人民币结算,不包含任何税项与刷卡/汇款手续费。具体以出票时确认为准。
 
公司简介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友情联链  - 免责声明

-

合作伙伴 
 

本站由:商旅在线网 网站建设  版本所有:广州华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登陆

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75号穗景大厦A座大堂右侧(即机场生活区)

电话:400-700-2272(全国),020-86078802(广州) 传真:020-86078955 值班手机:13302302010  E-mail: gzhuafe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