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区常住居民因私事申请出国护照,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请表和相同照片一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附复印件。 填写申请表的要求 1.《申请表》需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 2.“姓名”、“出生日期”填写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可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 3.“身份证号码”须填写18位号码。 4.“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按户口簿的记载填写。如有误,请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 5.申请受理后将取得《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请认真核对“回执单”上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申请人签名。6.需邮政特快传递寄送护照的,应在《回执》上写明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等。邮寄只限本省。 换发、补发护照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换发护照须提交原护照及其复印件;补发护照须提交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挂失证明、《山东法制报》登报护照作废声明一份。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提交在国外长期居住的证明。 办理时限 1.申请出国护照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真实,需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2.急件申请视情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有下列紧急情况的,可申请加急: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奔丧; 3.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入学通知书); 5.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6.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