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9月初澳大利亚计算机协会(ACS)根据澳大利亚移民部的要求,重新审定并且推出了IT类职业评估标准。截止这次,ACS已经是继2002年2月7日、2001年8月1日、2000年7月1日、1999年11月1日5次修订评估标准后,第6次修订评估标准,但是这是评估标准的调整是自1999年7月1日起实施职业评估前置技术移民政策以来最大的一次调整。详细内容如下: 一、信息通讯(IT)主修申请者 1. 工作年限由没有要求改为4年。 2. 学士学位,读书期间必须至少有2个学期所学课程全部是IT方面的,课程中应该有1/3属于高级IT课程。 3. 学士学位专业不是IT,但是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硕士学位专业是IT,读书期间必须至少有3个学期所学课程是高级IT方面的,其中2个学期必须是全部关于IT,换句话说,IT课程占全部课程的比例不低于50%。 4. 学士学位专业是IT,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硕士学位专业也是IT,至少要有1/3课程是IT方面的,而且这些课程应该达到了研究生水平 二、信息通讯(IT)辅修申请者 1. IT辅修申请者的工作年限由原来的4年增为6年。 2. IT辅修是指IT大专、学士学位IT辅修、研究生毕业证或者以上学历IT辅修 3. 大专学历者,IT课程应占所学全部课程的至少50% 4. 学士学位IT辅修,IT课程应占全部课程的至少20% 5. 学士学位专业是IT,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硕士学位专业也是IT,至少要有15-33%课程是IT方面的,而且这些课程应该达到了研究生水平 三、自学成才IT申请者 工作年限从没有明确要求到至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