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邦移民部长卡普兰昨天下午向联邦国会众议院提交一份《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rgee Protection Act)草案,重申执政自由党坚决打击“国际人蛇”非法勾当、收紧难民资格审查、加强吸纳技术人才,以及精简家庭团聚手续的承诺。 这项新法案将会取代在一九七六年通过,经过三十多次修改的现行《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卡普兰指出:除了增加经费与人手去加速清理积压多年的申请个案之外,新法案还在扩大家庭成员类别(Family Reunification)这两个领域内,提供以下多项新措施。 父母列家庭成员类别: 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s)申请家人来加国团聚的合资格年龄从十九岁降低至十八岁; 家庭成员类别定义中包括双亲在内; 容许新移民及难民的配偶及伴侣(Partners)在加拿大申请家庭团聚; 加拿大公民申请配偶及异性或同性同居伴侣来加国家庭团聚的生活担保年期从现时的十年减低至三年; 把倚靠子女(Dependent Child)的合资格年龄从现时的十九岁提高至二十二岁; 在永久居留权条件(Criteria for Permanent Residence)方面,新法案明确地规定要想保留该项权利者,在五年内必须人在加境两年(Physicall Present);但因陪同加拿大公民外出、替加拿大公司工作,或其他人道理由未能满足这项条件者,则可获准继续保留该项权利。 其他新增措施包括: 所有丧失在加国永久居留权者可享有向移民及难民审核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进行口头上诉(Oral Appeal)的权利。 特别印制及签发一张可防止仿造的永久居民卡;和容许永久居民在离开加拿大不足一年之内“无证入境”返加。 为了使移民及情治部门更容易的去把威胁加拿大国家安全的永久居民驱逐出境,遣返原居地,新法案包括了以下新例:两名内阁部长可联名签署一份安全证明书(Security Certificate),拒绝任何非永久居民或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居留。 此外,该法案还增加以下两类“不受欢迎人物”--加国遵照所必国际组织决定而拒绝入境者;和在填报移民申请表格时提供不确资料或企图讹骗者,两年内不准入境。 卡普兰继续说:“新法案还包含了严打从事“国际人蛇”非法活动者,如罚款一百万元及终身监禁等峻法!加强难民身份审批程序,如在原申请地进行保安和背景调查、明列在加拿大境内可被挽留理由、减少上诉及要求司法裁决渠道,和加速递解等出境程序等新规例。 “但在另一方面,新法案亦增添了方便技术移民来加工作和定居的条文,如增加教育程度评分;增加能操任何一种官方语言的评分,但确保语言能力较弱者不会因此而被淘汰;容许具专门技术者在加拿大境内申请移民身份!经与有关行业代表进行磋商后,特许具有某种工作的劳工“优先入境”,以解决劳工市场的短期需求等“求才措施”。” 卡普兰表示,新法案的主要规例将会在未来数月中逐一公布。联邦政府在新法案辩论期间内,仍然愿意与国内各省政府、法律组织、非政府组织、各阶层社团代表就新法案内容进行论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