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类移民也被称为亲属移民或依亲移民,其程序通常分两个步骤:即担保申请和移民申请。 家庭类移民担保人必需具备的条件: (1)19岁及以上;(2)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同时必需居住在加拿大境内;(3) 具有加拿大公民身份 (加拿大公民居住在境外时仍可担保配偶和19岁以下子女);(4) 满足法律规定的最低担保收入要求, 并提供过去12个月里的正常收入证明;(5)没有曾经不履行担保人义务的记录,即过去曾担保来加的亲属,在10年担保期限内未申请过社会援助或救济金等。 家庭类移民申请人包括与担保人有以下关系的人: (1)合法注册结婚之异性配偶,必需是年满16岁及以上者;(2)未婚夫(妻);(3)19岁以下子女,包括未满19岁就已被领养的子女;(4)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5)其他(有附加条件)。 家庭类移民被拒绝的常见原因: 1.只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担保人, 实际上没有居住在加拿大境内 2.担保人的收入没有达到规定的最低要求, 例如在担保未婚夫(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时,担保人的年收入必需达到Low Income Cut-Off Table中的最低收入要求,否则担保人递交的担保申请会被拒绝。 担保配偶、19岁以下子女时,虽无严格的最低收入标准,担保人仍需提供工作及收入证明,以显示其有能力负责其所担保的亲属到加拿大后的基本生活。 3.亲属关系不真实,例如移民官判定,婚姻行为只是以获得加拿大移民身份为目的,申请将被拒绝。通常表现为担保配偶或未婚夫(妻)的移民申请材料中缺乏足够的来往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帐单、生活照片等,被担保者同移民官面谈时表现出不熟悉担保人,甚至对担保人最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情况也所知甚少。此种失败原因最为严重,日后再申请也最困难。 4.亲属关系证明文件有缺陷,例如结婚公证、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的文字或英文翻译有差错, 甚至有伪造文件的嫌疑,申请将立即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