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外国签证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的途经很多,主要有自己亲自申办,委托有关代办机构申办或委托亲友代办等。但无论采取那种途径,都基本上要按下列程序向前往国家(地区)驻华使(领)馆申办: 提交有关证件材料: 1.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 2.国外亲友的邀请信件,经济担保材料及亲友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或其他有关入境许可的材料; 3.有关申请人本人的各类相关的资料(如有关公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国际机票等) ; 4.本人照片(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注:虽然各国对申请人申办签证和提交的材料要求不尽一致,但基本上都包括在上述四种证件材料之内。 填写签证申请表: 要求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的内容,各国基本上都相似。申请人一定要按要求逐项填写(最好用打字机打印)。本人不会填写的,可请别人代填写。各国申请表基本上都由两种文字组成(本国文字和英文),也有由本国文字和中文组成的。申请人可填其本国文字,也可用英文填写,少数国家也可用中文填写。填写完毕后要签上本人的名字(一般都用中文签名)。 接受使(领)馆官员会见: 有的国家不要求和申请人会面,有的国家在递交护照等材料的同时和申请人会面, 有的只选择部分申请人会面。情况不尽相同,申请人根据使(领)馆的要求和安排,准时应邀会见。 大使馆或领事馆审核材料并报国内审批: 有的国家的使(领)馆的签证官员有当场决定是否签发签证的权力(如美国)。有的国家的使(领)馆则将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审核完毕后,呈报其国内主管部门审批。 前往国家的国内主管部门审批后,通知其驻华使(领)馆: 申请人前往国家(地区)的主管部门接到其驻华使(领)馆的材料后,经过调查核实并做出决定后,再将决定结果通知其驻华使(领)馆。 大使馆或领事馆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前往国家的使(领)馆,接到其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后,再通过信件或电话等方式, 通知申请人(不论是否获签,一般都要通知)。 前往使(领)馆领取签证结果并交费: 申请人得到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的签证通知后,须准时持通知书或其他领取凭证前往领取签证并交付签证费用。 签证官在签证时主要会考虑下列因素: 申请人赴美是短期的,在签证到期前会离开美国。 申请人在自己的国家有固定住所、职业或事业上的牵挂,或者在财产、家庭、社交、文化方面有根深蒂固的联系,从而使其必须自美返国。 申请人赴美纯粹是出于商务的需要,其旅程的安排也符合这一商务活动; 申请人往返美国的旅费及在美的费用都准备妥当,不必在美国工作; 申请人在美期间不会从事犯罪或违法活动。 B-1签证由申请人直接向使领馆提出。领事也一般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事由及证明材料当场决定,完整的申请材料一般应包括: 0F—156表,即“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护照(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照片,美国公司或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应说明双方的业务或往来性质、受邀人赴美的目的和旅程安排。 申请人的雇主信函。该信函应说明申请人雇主或公司的简况、业务范围、同美国公司或机构往来的性质以及申请人职务和赴美的目的。 申请人赴美费用安排的证明,如银行存款、旅行支票等,如果费用由邀请方承担,则应提交有关财务担保。 同美方有关机构的业务往来证明、如业务值函、传真、合约等, 说明申请人雇主或公司业务状况的权料,如有关文件、合同、货运单、公司宣传简介、图片等。这些材料旨在说明其从事该项业务背景的真实性。 申请人在赴美业务结束后将返回其居住国的证明,即所谓没有“移民倾向”的证明。 B-1签证申请一旦受到拒绝,没有申诉的途径。多数原因都在于赴美的必要性不足或者申请人被认为不会按时返回其居住国。 按照美国最新移民法规,持任何非移民签证逾期居留如超过180天,3年内不准人境;如超过1年,10年内不准入境,如不服从离境令按时离美,每天将处以500美元以下罚款。 相关链接:http://www.daha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