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意间失去美国国籍的可能性 美国国籍忽然没有用了。《入籍成为美国公民,回到原居地会有发生麻烦吗? 》 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不是解决麻烦的万灵丹,回到原居地发生问题,美国籍也不见得是个完全的护身符,所以要小心仅慎,不要以为有了美国籍,原居地就会买帐. 很多国家不承认美国入籍时,放弃原居地国家国籍的宣誓,例如加拿大就和美国一样,要放弃加拿大国籍就必须到加拿大领事馆填表,在加拿大官员前宣誓才会失去加拿大的国籍.有些国家认为放弃国籍就是叛国,要把财产全交出来,或者当完了兵才能当美国人,或者根本不承认任何放弃国籍的举动,管到底了. 入了美国籍後,最具安全的作法是假设原国籍国家不承认放弃其国籍,仍然视为本国公民.因此,在入了美国籍後,要回原居地探亲访友,作生意或公务 ,最好先要与美国国务院及原国籍国家的驻美领事馆大使馆查询有关的规定 ,万一,回到原居地,因为税务或兵役的原因被补,因为具有原国家国籍,美国领事馆帮不上大忙,因为原国家会强调当事人属於原居国公民, 美国领事无权插手.例如古巴,就经常认为己入美国籍的古巴人都是反革命份子,回古巴探亲或者旅 游的美籍古巴人,为卡斯特罗逮捕而受监狱之灾的不只一个例子,好在古巴也逐渐资本主义挂帅,花钱消灾就出来了,所以拿著美国籍,也常会被人认为是呆胞,先捉了再说。 类似古巴的例子,发生大多在入籍美国公民或者父母为古巴公民者的身上, 发生在其他的国家也有可能,许多国家的国籍法是属人主义,只要父母甚至祖父母为公民,其子女儿孙就是公民,不管在那里生,那里住,回到原居地就得受原居地国籍法律??约束,例如南韩,不只出生在南韩者要回服兵役,祖籍为南韩者也得当兵,出生在美国的韩裔美人,到南韩观光旅行,几个月听不到消息,在南韩军人监狱里找到,原来南韩把其人当成逃兵役 者捉了起来。台湾对美国比较友好,虽然也是属人主义的国籍法,有了美国籍,也就是不必当兵的护身符了。 所以回到祖家去旅游探亲,要防万一,必须不怕麻烦的到国务院或祖籍领领事馆去找些资料,免得像美国土生韩国青年,回到韩国强迫参军吃韩国泡菜,就算弄回美国也饱吃苦头。查清楚回到原居地底是那一个国籍,有没有美国的保护,如果志愿为祖国效力,上战场就另当别论了。所以减少国籍法上的法律茅盾或入出境可能的麻烦,知道自己的正确国籍,才能把双重国籍的利益发挥到最大,害处减低到最小。 假如发现“祖国”对具有双重国籍者并不友善,例如一定得服兵役,交税,等,最好不必回去自寻烦恼,连边都不要去靠,过境,免签入境都免了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