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eople who can not apply for the 245i on time 虽然二四五[i]延长到了二零零一年的四月三十日,不论时间延长到何时,都有人来不及"适时"的申请,那么来不及申请二四五[i]的人士该如何是处理本身的问题?当然最好是支持美国天主教会要求把二四五[i]永久化成为移民法规固定的一部份,然而何时可以达到这个目地,是无法的预料的. 因此,只有根据现有的法律,来评估本身所应该作的因应,在评估本人下一步的作法,必须把九六年所通过的非法或逾期居留超过180-360天,三年及十年不得入境加以考虑,如果不能申请245《i》的优惠而又非法居留快到了一百八十天甚至三百六十天的话,又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调整身份,离境以避免遭到三年,甚或十年不得入麻烦值得仔细的考虑。如果决定在逾期一百八十天前(或三百六十天)离境,必须要保留在美国逾期居留不到一百八十天的证据,比如说移民局在护照或其他文件上所盖的章子,移民局不理,那么机票存根,或者座次表登机证,以证明在美国非法或逾期居留不到一百八十天,那么再加上居留在美国境外的证明,下次申请美国签证时就不会遇到三年(或十年)不得回美国大问题了。 因此,能够在2001年四月三十日及之前适时而且完整的向移民局递送了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的申请表, I-130,I-140,或者向劳工部递送了ETA750的劳工纸申请书的话,当然可以留在美国等待移民面谈或排期到了时候调整永久居留身份,如果作不到的话,一定得与律师或移民专家讨论让让该走的下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