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移民局申请 如果申请人在境外,其境内的亲属需首先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所需文件和材料如下: 1. I-130表。 2. G-325A表,即“履历表”,仅供美国公民配偶申请而用。该表在多数情况下是供申请人已进入美国后提出申请所用,但陈情人的申请如果是单独提出,也需填报该表。 3. 陈情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土生美国公民,需提交州政府出具的出生证。如果是海外出生之美国公民或归化美国公民,则需提交公民证、归化证、海外领事出具之出生证或者有效的美国护照。如果是永久居民,其身份证明为绿卡或者盖有有效永久居民章的护照。 4. 亲属关系证明。陈情人应根据和申请人的不同关系而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 配偶关系:法定结婚证书。如果再婚,则需提交原有关系证明,如离婚证书、配偶死亡证等。结婚照或其他家庭照片。其他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明。 子女关系:子女出生证。 继子女关系:由婚姻而形成的继子女关系必须是结婚发生于该继子(女)18岁以前;需提供:有效结婚证、出生证、双方原有婚姻关系证明。 非婚子女:血亲证明、经济抚养证明等。 受虐待配偶或子女:警察报告、医疗报告、证人证词、寄居证明等。 养子女:有关法定证明。 兄弟姐妹:出生公证、父母结婚证明。 5. 申请表 美国境内申请 1. I-485表。 2. I-485A表。 3. I-325A表(14岁以上填写)。 4. 亲属经济担保书。 5. FD-258表,即指纹卡。(最好由当地警察机构制作)。 6. I-797表。 7. I-693表,即体检表。 8. 防疫接种证明。 9. I-94记录卡。 10. 申请费。 11. 照片。 向境外使馆申请签证需提交的文件 0F-230I表。 0F-169表。 经济担保书。 0F-230II表。 美国亲属陈情申请的全部文件。 护照。 无犯罪证明。 体检证明。 防疫接种证明。 申请费。 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