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侨报报导,美国移民局2月27日公布公民未成年亲生或领养子女的公民身份临时申请办法,强调将根据立法调整上述子女的公民纸申请程序。 去年10月国会通过的儿童公民身份法案今天生效。移民局称此立法是对国家现行法律的重大修订,基本允许美国公民未成年亲生或领养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但在海外居住的子女还需申请。移民局说,将与国会和领养父母社区共同商议,重新修订此类公民子女的公民纸申请程序。公民父母如果现在就要为子女申请公民纸,可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亲生子女的公民纸申请需填写递交N-600公民纸申请表格,交纳160元; 2、已领养的子女,需填写递交N-643"为领养子女申请公民纸"表格,交纳125元; 3、在海外居住的公民亲生或已领养的子女,可能需要填写N-600或N-643副表A(通过祖父母一方申请公民纸表格),与两张表格一道提交,费用相同。 4、如果海外亲生子女现在美国居住,并持有绿卡,父母不需向移民局再提交任何资讯,包括任何翻译文件,只需递交子女照片和申请费用; 5、如果已被领养的海外出生的子女现在美国居住,海外领养手续完备,并持有绿卡,父母无需再提交任何资讯,包括翻译文件,只需递交儿童照片和申请费用; 6、如果领养儿童持有绿卡,准备领养或重新领养,父母需提交儿童照片,申请费用,最後领养证明和姓名变更文件; 7、如果在海外居住的未成年子女没有绿卡,父母需提交儿童照片,申请费用,儿童出生证明,父母本人出生证明或公民纸,父母结婚证,离异证明,最後领养证明,姓名变更文件等。 8、如果公民父母申请人不能满足在美住满五年,其中两年是14岁以後的条件,需要以公民祖父母一方代为申请,就需要填写N-600或N-643附表A。 移民局提醒说,如果子女在美国居住,父母可以前往所在地移民局递交申请。 子女如在海外居住,可向任何移民局地区办公室或分局提交申请,但父母和子女必须前来美国办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