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西班牙《华新报》报道,旅居西班牙,对于目前暂无合法身份的侨胞来讲,最大的心愿莫过于能够持有居留卡成为合法移民。有合法身份一方面在西班牙有相对宽广的就业、发展门路,另一方面可享受西班牙政府相关的福利待遇,同时还便利于往返于中国等其他国家。然而由于一些华人侨胞却由于逗留中国时间超过期限,被西班牙移民局以此为由拒绝更换居留卡。 案例回放 侨胞陈海滨,祖籍江苏南京,今年36岁。 陈海滨在国内时为南京某国营企业技术干部,90年代后期国营企业改制造成大量的全民职工下岗。99年,陈海滨在朋友的鼓动下,通过旅游签证手续来到德国,从此踏上了艰辛而又漫长的异国他乡谋生之道。2000年初,西班牙大赦的消息传到了欧盟诸国,陈海滨与几个朋友一番商讨辗转来到西班牙。陈海滨抱着试一试的心理,谈好10万比塞塔的价格把相关材料交到了一位青田老华侨的手中,虽然没有足够的时间证明,但是这位老华侨表示他有通天的本领。 2001年1月份,陈海滨接到劳工部的公函,要求他近期择日前往指定的警察局签名、按手印。2001年2月,陈海滨如愿以偿拿到居留卡。拿到居留卡的一刹那,陈海滨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回中国,看看自己的家人与朋友。回到南京后,在父母的催促下,陈海滨第一时间忙于张罗婚礼。婚礼后刚一个月,母亲由于儿子婚礼操劳过度,积劳成疾竟一病不起。陈海滨一直在国内服侍母亲到2002年1月28日才返回西班牙。第一次更换居留卡,陈海滨很顺利换到两年居留的时间。2002年3月12日,陈海滨再次回到了中国南京,因与朋友在国内投资一个项目,直至2002年9月4日才返回西班牙。随后又紧接于2002年10月23日至2002年11月22日再次在国内逗留。2004年再次更换居留的时候,有关部门官员仍然未提出异议。 陈海滨第三次拿到居留卡有效期限为2006年10月28日。2007年8月份,陈海滨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更换居留的相关材料。经过长达数月的等待之后,陈海滨竟得到移民局拒绝更换居留批复。 庭审始末 根据西班牙《移民法》第七十二条,细则第1、2,规定持有西班牙居留卡的外国公民,每年离开西班牙境内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五年之内离开西班牙境内的时间不可以超过12月,否则间不予更换居留卡同时取消在西班牙合法逗留的权利。条文同时提及,除非出差等商务往来方面的原因可以予以适当放宽,但是要出示相关证明。移民局在批复中提及,陈海滨可以有一个月的上诉时间。 几点思索 拿到居留卡拥有合法身份,可以在中国、西班牙之间自由往返,但是切莫忘了期限,否则居留作废将后悔不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