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导航:
== 订票指南 ==
日公开“在留特别许可”条件
华声报讯:7月4日,日本法务省公开了由入国管理局内部掌握的“不法滞在”外国人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条件以及裁量权行使的有关规定。 据日本东方时报报道,日法务省内部文件规定的“不法滞在”者取得“在留特别许可”的4要件是:1、与日本人、永住者、特别永住者结婚,但除了违反入国难民法之外没有违反其它的日本法律,并且不具有为了逃避强制遣返而结婚的嫌疑;2、得到难民认定、并且没有违法嫌疑;3、在《日韩基本关系条约》1965年生效之前非法进入日本的韩国及朝鲜人等;4、满足前3项规定者在日本出生及养育的子女。 日本法务省的内部文件还规定,对于满足这4个条件中任何一项的“不法滞在”者,各地方入国管理局局长等有权自行判断是否给予“在留特别许可”。 据了解,“在留特别许可”的申请件数在1990年仅有485件,而在2000年达到了7523件。去年获得“在留特别许可”的件数为6930件,占申请总件数的92.12%。
-
本站由:商旅在线网 网站建设 版本所有:广州华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管理登陆
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575号穗景大厦A座大堂右侧(即机场生活区)
电话:400-700-2272(全国),020-86078802(广州) 传真:020-86078955 值班手机:13302302010 E-mail: gzhuafeng@126.com